查看原文
其他

权威发布!受贿268万余元! 韩吉顺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2017-09-20 掌握滨州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东营市政协原副主席韩吉顺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韩吉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韩吉顺利用其先后担任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区委书记、东营市公安局局长、滨州市公安局局长、东营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山东金达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邹平县公安局原局长王星军等6个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实施、工程建设、人事安排、工作调动及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8.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吉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成立。被告人韩吉顺虽有索贿情节,但索贿次数、数额在受贿犯罪总额中所占比例较小,且主动交代了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归案后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韩吉顺履历

1978年10月至1982年1月广饶县李鹊公社团委书记;

1982年1月至1984年7月广饶县李鹊公社党委宣传委员;

1984年7月至1985年9月广饶县赵咀乡党委副书记;

1985年9月至1986年7月广饶县丁庄乡乡长、党委副书记;

1986年7月至1988年4月广饶县丁庄乡党委书记;

1988年4月至1990年4月广饶县陈官乡党委书记(1989年9月至1990年6月在山东农业大学农业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0年4月至1991年11月东营市南郊畜牧场党委书记、场长;

1991年11月至1994年2月东营市南郊畜牧场党委书记;

1994年2月至1997年2月东营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6年12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7年2月至2001年1月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1年1月至2003年3月河口区委书记;

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河口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东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市级),河口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东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6年12月至2011年12月滨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东营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2年3月任山东省东营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领导说了,您点一个赞,小编工资涨五毛!

五毛啊!点一个吧!

 

THE  END

编辑:崔畅

来源: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山东省纪委监察厅

电话:0543-8171978   QQ:3097499208

滨州电视台 鲁北晚报 联合出品

滨州传媒集团融媒体中心新媒体运营部 制作

 你可能感兴趣 


1. 滨州北镇大集上一对乞讨的兄妹竟然是夫妻!他们已经行骗7年,火遍全国!

2. 滨州一男子酒驾被查罚款1400元!却大喊当天真没喝酒......这事真得注意了

3. 好消息!山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4. 必看!滨州人注意,10月1日起驾考新规实施!详细解读!赶紧收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